丁真发起名誉权纠纷诉讼******
2月2日,四川理塘县人民法院在天眼查APP上发布公告,向吴某某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公告显示,该案涉及原告丁真珍珠(丁真)与被告吴某某名誉权纠纷,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公开开庭审理。
2月3日,记者从甘孜州理塘县官方证实此事。丁真方面回复记者称,“谢谢您的关注支持。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每个人都应该对自己的言行负责。”
天眼查APP显示,理塘县人民法院公告称,该院受理的(2022)川3334民初287号原告丁真珍珠与被告吴某某名誉权纠纷一案,因吴某某下落不明,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吴某某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答辩视为放弃答辩权利。
2月3日,记者从理塘县官方证实此事。一位知情人员告诉记者,此番名誉权纠纷内容大致是因为之前网友在网络上对丁真人身攻击,但这种证据不好搜集。
2020年,丁真走红网络之后,签约成为理塘县文旅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一名国有企业员工,担任旅游形象大使。随后,有网友对丁真进行人身攻击,此外,还有部分网友在社交平台给丁真恶意P图,并发布嘲讽甚至造谣的言论。2022年5月8日,丁真在其官方微博号“理塘旅游大使丁真工作室”贴出一份律师声明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接受丁真珍珠(以下简称“委托人”)之委托,指派该所武荣律师作为主办律师,代表委托人就部分网络用户侵犯其名誉权等合法权益的相关事宜向法院提起诉讼。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蒋麟
八路军渤海军区收复利津城之战******
1944年7月至8月,八路军渤海军区遵照上级指示,全面展开夏季攻势,在第一阶段基本解放被敌军“蚕食”两年多的益(都)寿(光)临(淄)广(饶)“四边地区”取得重大胜利基础上,发起了以解放利津县城为中心任务的第二阶段夏季攻势。
利津县城位于黄河下游濒临渤海入海口的西岸,它既是日军设在鲁北渤海湾一带最大的战略支撑要点,也是日伪“蚕食”“扫荡”抗日根据地的重要兵力和物资屯守基地。当时,盘踞在利津城内的敌人除日军一个分遣队外,主要是伪华北绥靖军第8集团军第27团、7个伪保安中队、伪县公署宪兵队、伪警察等,总兵力2000多人。利津县城防城高池深,工事坚固,城外周围分布着9个据点,可谓易守难攻。
按照作战部署,八路军渤海军区首长决定由直属团主力担任攻城主攻任务,并以两个连兵力协同地方部队部署于小清河以南监视和牵制邻县敌军;军区特务营,第四军分区地方部队,垦利、沾化独立营和军区直属团一部,分别攻打盐窝、张许据点;其他各外围据点由各区中队和民兵相机攻取,各县武装大队设伏于利滨公路两侧,负责阻击惠民、滨县增援之敌。
8月11日,八路军渤海军区部队在司令员杨国夫指挥下,投入军区直属团、特务营和第四军分区部队,兵分数路发动奇袭,先后拔除了利津县城盐窝等9个外围据点。
16日晚,渤海军区参战部队对利津县城发起总攻。战斗打响后,军区直属团向城东门发起进攻,在控制城门楼后沿城墙向城内推进,与守敌展开巷战,经过激烈战斗,相继攻克了伪团部,伪县府、新民会、伪保安大队部。17日下午2时,渤海军区另一支攻城部队攻克西门及城西南碉堡,和已经攻入城中的部队内外夹击,将残敌驱赶至城西北角一座院落内。黄昏时分,爆破手通过连续爆破,炸开了院墙,八路军战士冒着硝烟冲进院内,将日军指挥官、企图化装逃走的伪团长及其手下300多人活捉。几个日军企图跳城逃跑,被埋伏在城外的八路军战士击毙。
18日拂晓,滨县增援之敌200余人进至利津城西关,渤海军区守城部队与敌人展开激战,上午8时许将其彻底击溃。至此,收复利津县城战役胜利结束。此役,渤海军区部队全歼守敌,缴获大小炮14门,轻重机枪29挺,长短枪1000余支,子弹10万余发,电台5部、电话总机2部、电话机22部、汽车2辆、战马50余匹,粮食75万公斤。
利津县城被收复后,渤海抗日根据地不仅得到进一步的扩大和巩固,与相邻各战略区的联系也得到了打通和改善,同时为即将到来的全面反攻奠定了胜利的基础。(孙兵)